近日,市公共汽車有限公司復函湞江區人民法院,稱該院發出的關于規范公共汽車公司管理制度,化解人民群眾出行安全隱患的司法建議書,對完善公司內部管理,筑牢安全行車防線提供重要參考,并對法院表示感謝?! ?/p>
今年2月,湞江區人民法院在審理一起危險駕駛罪案件過程中,發現被告人系市公共汽車有限公司所屬司機,該公司存在司機交接班時,未嚴格按照規定進行崗前酒精測試的管理漏洞,且公交車司機安全意識不足,出現酒后駕駛載有乘客的公交車上路運營并發生交通事故?! ?/p>
為此,湞江區人民法院向市公共汽車有限公司發出司法建議書,建議該公司以案為鑒,定期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強化對公交車駕駛員的考核培訓,增強駕駛員法律意識和職業素養;完善公司管理制度,落實酒精測試檢查制度?! ?/p>
市公共汽車有限公司收到建議書后表示高度重視,及時組織相關部門進行研討,采取更新檢測設備、開展安全教育培訓等專項行動,加強內部管理等措施強化安全責任制,努力打造安全、便捷、和諧的公交運營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