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仁化縣人民法院董塘人民法庭聯合該縣司法局、社保中心成功調解一起共有物分割糾紛,化解了多方矛盾,最大程度維系了親情。
基本案情:
2021年9月24日,仁化縣某物業公司員工李某在工作過程中不幸身故,經認定李某為工亡,各項賠償金93萬余元,已全部打入李某銀行賬戶內。李某與配偶鄒某共育有一兒一女。2021年12月29日,李某母親陳某去世。陳某與丈夫(1981年過世)膝下共6名子女?! ?/p>
在進行賠償款分配時,因各家屬間產生了不同意見,考慮到法律關系復雜、人員多、涉及金額較大,鎮、村干部多次協調仍無法解決,便向董塘法庭申請提前介入調解,并于2023年4月28日聯合仁化縣司法局、仁化縣社保中心及人民調解員共同對當事人進行調解?! ?/p>
三部門工作人員及人民調解員圍繞親情與當事人進行了溝通,給予各方充分陳述和溝通的機會,勸說大家相互理解,相互扶持,莫因金錢之爭讓喪親之痛雪上加霜,法官就賠償金相關的法律規定進行了仔細的解釋和說明。經過整整一天耐心反復調解,當事人在親情感召下均做出讓步,最終達成一致的賠償款分割意見:在李某的工亡補助金中扣除喪葬費5萬余元后,李某的妻子和子女共分得剩余87萬余元的80%份額,其余人分得20%份額。調解協議簽訂后,法院工作人員還指導當事人完成司法確認相關法律程序。
法官說法:
工亡補助金不屬于死者遺產,而是作為近親屬的精神慰藉和物質補償,不宜強調等額分配,應綜合考慮近親屬與死者之間的生活緊密程度、經濟依賴程度及心靈受創程度予以合理分配。在審判實踐中,法院一般參照遺產進行分配,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由第一順序繼承人共同所有。本案中,李某母親理應獲得一定比例的補償金。該部分補償金因母親死亡轉化為母親的遺產,故母親的各繼承人依據法定繼承、代為繼承成為涉案共有物的權利人?!?/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