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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高空作业车采购
一、招标内容
1.招标项目名称: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高空作业车采购                  
2.招标文件编号:LNZC20080203                  
3.招标项目需求:高空作业车   6台
本次项目一个合同包,供应商对包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将被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投标人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产品制造厂商注册资金(注册资本)不小于2500万元人民币;
4. 所投产品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产品,投标人还需提供所投产品的购置税免税相关证明(发改委汽车公告目录,免税公告原件的复印件);
5. 投标方需提供生产资质证书、整车试验报告和出厂试验报告;
6.如果投标人为代理商,提供所有投标产品原厂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并同时提供代理商营业执照,代理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投标产品;
7.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中标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三、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2008年10月22日—2008年11月1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00、13:30--16:30,在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沈阳和平区抚顺路64号,原沈阳纺织厂南门)506室免费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08年11月11日9:30(北京时间)。
五、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投标人在投标现场应提供测试样车一台,投标方还需携带所投产品发改委公告原件、合同原件、专利证明原件、免税公告原件已供评标时专家核对。
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沈阳管理处(沈阳环城高速公路北里关收费站出口处),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
联系方式:
单 位  名 称: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开   户   行:建设银行沈阳中山支行
账        号:21001360008059000118(保证金)
邮        编:110002
地        址:沈阳和平区抚顺路64号
采购文件咨询:邸毓春  024-23496759、23496781(传真)
费用退缴咨询:024-23496753、23496763
成交通知咨询:024-23496772、23496771、23496773、23496770(传真)
合同领取咨询:024-23496772、23496771、23496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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